各类档案归档时间:
1.党政部门和能按自然年度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于次年6月底前归档;
2.教学部门和能按教学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寒假前归档;
3.科研、基建项目和专题性、成套性档案应于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二个月内归档;
4.仪器设备在开箱验收后一个月以内归档;
5.财会档案于次年六月底前将部门保存满两年的档案归档;
归档要求:
(一)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,组织本部门的教学、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。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,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,编制页号或者件号,制作卷内归档目录、备考表,注明保管期限,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统一移交至学校档案管理部门;
(二)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格式一致、书写工整、字迹图像清晰,符合规范的要求。禁用复写纸,禁用圆珠笔、铅笔、红色笔书写。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要求必须是原件;
(三)案卷标题简明确切,符合作者(时间、地区、通讯作者)、问题和名称三要素的要求,卷内归档目录、备考表符合规范要求;
(四)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材料应同步归档。立卷的同时还应进行网上档案信息著录及电子文件的归档,其内容、格式应与纸质档案相同。